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

ஐ 一票爛人鑽營監、試委員 ?


監察委員開放推薦,不少藍綠失意政客,落選立委競相毛遂自薦,爭取連署。此外,也有各類倖進之徒,包括媒體人,正在積極鑽營,請託關說,意圖混個監委、試委,其嘴臉令人齒冷。

由於監委、試委比照部長級支薪,待遇優渥,花的是納稅人錢,因此像狗屎招惹蒼蠅,一時之間,嗡嗡然吵人清夢,非常噁心。如果,監、試委是這些人充任,還不如廢監、試二院,回歸西方的三權分立,省下納稅人的血汗錢。


☆ 鑽營關說敗德劣行
根據《憲法》,監察院的功能是行使同意、彈劾、糾舉及審計權。這些權力的行使都需要詢問當事人及有關之人,所以質詢權也潛藏於以上四權之內。故而質詢權是以上四種的綜合權,是監察院行使質詢權的特別法裡之所在。

那麼,什麼條件的人夠資格擔任監察委員?既然要彈劾、糾舉、審計,都是監督、糾彈他人的工作,道德性質濃厚,那必須自己是道德高尚、公正不阿、大義凜然、中立客觀、嫉惡如仇、剛強堅忍,有如包青天那樣的人。

可是看看此刻那些正在鑽營者的嘴臉,光是鑽營關說一項就不及格,因為那表示他們便辟、多柔、善佞,是孔子都譴責的敗德劣行。這種人當了監委,還有為民除害的勇氣嗎?如果是幫他關說的恩公犯法,他能糾彈嗎?如果恩公來為某人說情,他能無私地把臉一黑,硬著頸子辦下去嗎?

鑽營者許多是「忽然挺馬派」,就像97年香港回歸前忽然出現一大票愛中國的政客奸商一樣。忽然挺馬派是投機份子,挺馬不完全是認同馬的政見,而是見馬當選機率高,賭一把罷了。賭徒性格的投機份子夠資格當監、試委員嗎?


☆ 盼馬勇敢提名清流
那些鑽營監、試委員的前立委及媒體人們,絕大多數是長袖善舞,專長和稀泥的政客型人物,以多年的工作生態,人脈廣大,政商關係複雜,個性圓滑,鄉愿機巧,見人說人話,見鬼說鬼話,見風轉舵,滑溜無骨。這種人夠資格當監、試委嗎?那些貪污瀆職的官員很可能是他們的老友,通風報信、包庇保護都來不及,會糾彈嗎?

馬總統不必閃躲人情包袱和《憲法》責任,勇敢地為人民提名社會清流擔任監、試委員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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