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20日 星期日
╭★ 兩封信
1. 親愛的丈夫:
經過我詳細的考慮, 我認為還是離開你比較好. 我們結婚已經七年了, 七年來我自問盡力做一個好太太. 昨日我剛剛收到你公司的來電, 得知你已離職的消息. 老實說, 我對你的將來有一點擔憂.
上星期, 我去剪了一個新髮型, 煮了一些你愛吃的, 買了套新的睡衣. 你回到家, 餐飯吃了兩分鐘, 你就去看電視 , 看完電視就去睡覺, 看都不看我一眼. 我多渴望你可以抱我一下, 說一聲你愛我, 即使是騙我也好.
無論如何, 我走了, 保重 !
註: 請不要找我. 我已經搬去同偉文一齊住. 重新建立一個美好的生活.
- 你的前任太太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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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親愛的前任太太:
收到妳的分手信, 我感到無限傷心. 不錯, 妳我在一起已經七年. 只不過你是否一個好太太, 我內心郤有疑問.
我去看電視, 只是因為我不想聽妳嘮叨, 不過似乎作用不大.
當然, 上星期我留意到你剪短了頭髮. 不過我見到第一個印象, 覺得妳好像一個男人. 妳知道我不會講假話, 又不想傷妳心. 所以我沒講甚麼.
妳煮那頓晚餐確是花了很多心機, 不知是你分心了, 還是妳煮飯時當我是偉文, 我己經不吃豬肉十幾年了. 可能妳太大意了.
妳那套睡衣穿著時忘記除去價錢牌, 寫著 $4,999. 上星期偉文向我借了五千元, 我希望是一個巧合.
但無論如何, 我心內還是愛著妳的. 所以當我知道自己中了三億大樂透時, 立即辭職買了兩張機票, 想著和妳去夏威夷渡假.
但當我回到家想和妳講時, 妳己經走了. 或者冥冥中總有主宰, 妳我無緣做夫妻.
今日我去律師事務所幫妳問了, 如果離婚我要分幾多錢給妳, 那知律師看了妳寫給我的那封信, 就說一分都不需要給.
那也好, 保重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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