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

穿低腰褲 「赤臀女搶匪」走紅網路


根據英國《每日郵報》報導,澳洲警方最近正在緝捕一名綽號「赤臀大盜」(Bumcrack Bandit)的女強匪,原因是,這名女搶匪身材纖細修長,作案時喜歡專低腰褲,讓臀部露出一大截。

這名「赤臀大盜」是在搶劫澳洲黃金海岸的庫莫拉•洛奇酒店(Coomera Lodge Hotel)的櫃檯時,被監視器拍到,當時她手中還有一把銀色手槍。「赤臀大盜」和男性同夥搶走酒和現金後,立即開車逃離現場。

澳洲警方表示,他們高度懷疑這兩名搶匪和當晚另一樁槍擊案有關。洛奇酒店附近的太平洋松樹酒店一名司機曾遭槍擊,當時一名女劫匪曾開槍,所幸沒有打中人。 【聯合新聞網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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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 權貴犯罪:蔡英文應向所有貪汙犯道歉

在昨晚的政見會上,馬英九破題就談貪瀆及清廉問題,並要蔡英文對宇昌案做出說明,但蔡未有正面回應,只是顧左右而言他;現在,且讓我們析論一下宇昌案與一般貪汙案的異同。

板橋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國小營養午餐案,起訴了八名校長及十名團膳業者,其中一名國小校長被求處了二十年重刑。

校長貪瀆,國法訴追。今後若有其他校長涉及相類案件,也將國法伺候。

回頭看宇昌案。蔡英文如此胡作非為,卻自認不違法,而社會亦對其是否違法見仁見智;但是,無論如何,恐怕任何人都會認為,今後任何政務官都不能再像宇昌案中的蔡英文那樣監守自盜,自導、自演、自肥!

問題正在於此。校長做了以後其他校長絕對不可為之事,犯法受刑;但蔡英文也做了以後其他政務官絕對不可為之事,卻自認不犯法,可能不受刑。

這正是蔡英文和八名校長的不同所在;也正是「權貴犯罪」與「庶民犯罪」的不同所在。

「權貴犯罪」一詞出自周占春的台開案判決書。判決書說:權貴犯罪的特性是「(權貴)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」,因此「權貴犯罪者有訴追的不易性」;所以,「絕大多數(權貴)得以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,依然光鮮亮麗地行走上層社會,或是繼續支配著台灣的政經社會資源。」

判決書說:因此,在監獄服刑者,絕大多數是屬於下層社會之傳統罪犯。

這幾句判決文,可以送給蔡英文。正因為蔡英文的「權貴」地位,為自己量身裁製了《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》,排除了旋轉門等法律禁制,所以蔡英文才會自認「自始不構成犯罪」,才能「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」。

亦因如此,八名校長可能入監服刑;蔡英文則「依然光鮮亮麗地」、「支配著台灣的政經社會資源」。

如果八位校長有本事為自己量身裁製一部《新營養午餐條例》,規定團膳業者必須依法給校長回扣,他們當然也可以宣稱「不違法」,不是「弊案」。其實,當年如果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將「國務機要費」的相關法令修改一下,他又何必以「南線專案」或「犒賞清冊」企圖為自己脫罪?只須宣稱「不違法」、「未犯法」即可。

「權貴犯罪」一詞,露骨地從立法造法的階級性本質,道出了法律不正義的根源。周占春只說「權貴犯罪的特性是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」,但宇昌案卻是變本加厲,連整部《生技新藥產業條例》都是蔡英文親自撰寫的,並在第一次援用時適用於自己;也就是說,這個所謂的「法律漏洞」根本是蔡英文自己挖給自己鑽過去的。宇昌案的可怕正在蔡自稱「不犯法」,因為她在立法造法階段就為自己將「法律漏洞」挖好,為日後的玩法自肥預留脫身的空隙。

蔡英文之可惡與不可原諒,是在她迴避承認宇昌案及台懋生技創投案的汙穢本質;但這卻是即使她當了總統,也絕對不能容許她的任何政務官做的監守自盜之舉。暫且莫論本案「三人密簽/五鬼搬運」的過程,必涉違法嫌疑;倘若僅是「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」,蔡英文亦應向國家社會謝罪。

蔡英文面對像八名校長這樣的貪汙罪被告,該不該想一想「權貴犯罪」的本質,並向所有沒有立法造法特權的貪汙犯慚愧道歉! 【聯合報╱社論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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