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9日 星期五

不甩最高院! 高院仍裁定羈押陳水扁


高等法院8日傍晚6時許重開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,合議庭三位法官經過將近2小時的評議,最後仍以重罪、有逃亡之虞以及隱匿資金為由,裁定羈押陳水扁;雖然解除羈押希望再度落空,但阿扁這回並未像上次癱軟在座位上,他挺直腰桿、雙眼直視法官;扁辦則是表達無法接受,高院外的挺扁民眾更是激動,並揚言徹夜進行抗議。

最高法院8日撤銷台灣高等法院扁案移審庭時羈押前總統陳水扁裁定,由三位法官包括審判長鄧振球、受命法官彭幸鳴、陪席法官潘翠雪組成的合議庭,傍晚6時許再度召開羈押庭審理。值得一提的是,羈押案件讓最高法院撤銷,陳水扁是第一人,創下司法紀錄。

不同於上次雄辯滔滔,陳水扁8日在庭內當起「省話一哥」,一開始甚至還開口讚美合議庭,表示「對於上次庭訊後,法官和他表示會注重被告權利,今天看得到確實如此,非常感謝合議庭」,其他的則交由律師發言。由於陳水扁改變略未多發言,放手讓委任律師石宜琳、鄭文龍、洪貴參輪番上陣。

洪貴參批評特偵組引發法條和適用性,為何矛盾、前後不一,並批評檢方先前說過「該傳的證人傳完,便沒有羈押必要」,後來卻食言,痛批檢方無誠信,洪貴參還因為越講越激動,一度嗆到咳嗽。

檢方當然也不干示弱,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展現火力,她強調用「誠信」為扁脫罪「太可笑」,同時強調扁家海外有太多資金未查扣,「絕對有可逃亡」。越方如表示,被告陳水扁家族在海外存有巨額資金,所涉洗錢行為遭國際洗錢防治組織艾格蒙安全網路組織發現後,仍有隱匿資金事實,檢方在起訴書中詳細說明,並指明證據方法,原審判決也認同,最高法院發回的裁定應屬誤會。

越方如指出,從陳致中的帳戶資料顯示,相關銀行帳戶有不小的金額,資金去向不明,調查結果發現這些錢的流向,和兩筆在美國不動產有關,陳水扁被起訴的機密外交案中也顯示陳致中在美國帳戶存有30多萬美金,證明陳水扁家族海外資金不只有瑞士而已,希望合議庭裁定羈押陳水扁。

此時沉默已久的阿扁忍不住舉手位自己辯駁,讓難得「省話」的他破功。陳水扁說,他會面對國家法律審判,他無可逃避,也絕對遵守合議庭的訴訟指揮,什麼時候傳喚他到庭,他絕對配合,如果出庭也絕不會請病假。他強調,面對一審多罪的重判,他必須要為自己清白辯護,他更反駁檢察官說一審被判重罪的說法,「一審重罪,難道二、三審就會被判重罪嗎?」他強調不能剝奪被告辯護權。

對於特偵組緊咬瑞士5.7億,陳水扁顯得十分激動,甚至一度揮舞雙手,極力為自己辯解。他說,5.7億明明已經被凍結,為什麼特偵組就是辦不出來?阿扁表示,他的兒子在國外註冊準備進修、媳婦懷孕,最後通通都回到台灣,證明扁家面對司法的決心;他最後更是放低姿態「懇求」法官,希望外交部註銷他的護照,讓他可以解除羈押。

合議庭從8日晚間10時25分展開評議,9日零時15分公佈裁定結果,法官以重罪、有逃亡之虞以及隱匿資金為由,裁定羈押陳水扁。這次高院的羈押理由與上次大同小異,認為扁家在海外有大筆資金,扁身為卸任元首,比一般人了解逃亡管道,且隨扈只負保護之責,並非「監管」,若扁逃亡,隨扈沒有義務通報。

合議庭認為,由於扁家在海外有鉅額資金,若潛逃出境仍可過優渥的生活,如果重金交保,對刑事訴訟法將有很大的影響;至於扁「懇求」將護照註銷的訴求,合議庭也認為,護照是否註銷與逃亡是兩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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