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7日 星期一
╰● 劈腿用張愛玲
他在Willy的交友版面上,讀到這樣一段吸引他目光的自介:
「張愛玲在小說《紅玫瑰白玫瑰》中有一段話:『娶了紅玫瑰,久而久之,紅的會變成牆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;娶了白玫瑰,白的會成為衣服上的一粒飯黏子,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。』這便是我目前心境最好的寫照。」
好有趣喔。他當下便留了話,而且還違反原則,第一次留言便給了手機號碼。
不久,Willy便撥了手機來,他們約在一家僻靜的日式料理店用晚餐。
「你也喜歡張愛玲?」在上甜點時他問。
「我在國中教國文。」Willy沒有正面回答。
Willy年近三十,中規中矩的中學老師模樣,家境似乎不錯,一副黑框眼鏡和打籃球的身材,適度地平衡著陽剛和斯文。
他們幾乎用完餐立刻就上了床。這是他第二次違反原則──第一次約會絕不上床。
他深吻Willy,舌頭伸得很進去。這是第三次──不是lover絕不舌吻。
天啊,年輕人的舌好甜啊!分手後他心裡還這麼依依留戀著。
之後,他們應該就算是在「約會」了。約會的例行是:打手機,他開車來見面,聊天,吃飯,然後做愛。
之後,做愛前的步驟全省免了。
他有一次在做完愛的聊天時突然福至心靈,問:「將來考慮結婚嗎?你還那麼年輕,才廿九。」
「你是指和女生?」Willy問。
「嗯。」
「會啊!會考慮。我以前一直有女朋友。何況我是獨子,我媽希望我結。」他聽Willy口氣不像是在開玩笑。天啊。他暗自叫苦:這是他第四次違反自己設下的原則──絕不和會去結婚或正在婚姻狀態中的男人約會。
「那,有lover了嗎?」他終於鼓起勇氣問,聲音中有一絲聽不出來的顫抖──同時深深不解自己,這問題不應該是第一次吃日本料理時就該問的嗎?
「有。」Willy面不改色地回答。他一時間五雷轟頂。
「不過我們快分了……」Willy也不像是在安慰他。
這是第五次違反原則──絕不與和上任男友還沒斷乾淨的人約會。
那……那那那,此時他頓覺他第三者角色之尷尬。他是該循中國人的傳統勸合不勸離,還是狠狠介入Willy和他lover,慫勇Willy離開?他第一次明白自己還是「太保守」。
他決定保持沉默。自從和Willy交往,他自覺是一路錯錯錯,連環錯到底,他不想再在這件事上,再添一樁。
不料沒過幾天,Willy打電話來,口氣很是興奮:「我和我lover 說到你了,他說他認識你,幾年前還跟你吃過飯,去過你家呢……」
不知為什麼,在這一剎那,他突然覺得他失敗了,徹徹底底地,知道自己不可能和Willy繼續發展下去了。而如果先前自己更積極些,或許還有挽回的希望?原來沉默不永遠是金,還有可能是大錯!
掛了電話,他回到電腦前,找到了原先Willy的交友網頁,分明覺得自己由明月光和朱砂痣,變成了飯黏子和蚊子血。而,這些不早就寫在Willy他的自介裡了嗎?
他瞪著電腦突然醒悟:Willy根本並沒有要和他lover分。他們不過是各自在網路上找一夜情,兩夜情,多夜情。
而且早在自介裡寫得明明白白。Willy要紅玫瑰,同時也要白玫瑰。
問題不在誰是紅玫瑰誰是白玫瑰,重點在於「同時」。
他終於明白他根本從來沒有讀懂張愛玲。 【文╱陳克華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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