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5日 星期二
♣ 放手
愛到痛了﹐痛到哭了﹐於是選擇放手。
放手是一種無奈的絕望﹐痛徹心扉。當曾經珍愛如生命的人即將相逢陌路時﹐才恍然大悟﹕原來﹐曾經以為的天長地久﹐其實不過是萍水相逢。
曾經以為可以這樣牽著手一路走下去﹐可是放手了才明白一切只是兩條平行線﹐當一切都煙消雲散﹐平行的依舊平行。即使相隔不遠﹐也已是各奔天涯。
勇敢的代價是自己先放下﹐承認失敗﹑接受無奈﹐輕輕地嘆口氣﹐祝福他今後幸福快樂。從此心若止水﹐難起波瀾。
蜷縮在角落﹐等待著傷口平復﹐體會敢愛敢恨敢失去的灑脫。
幸福的感覺也許只能剎那﹐剎那過後﹐是一個人的精彩。
放手的日子﹐總是鬱鬱寡歡﹐會莫名地為了一首歌﹐一部戲﹐一個情節﹐甚至是一句話而淚流滿面。總覺得天是黑的﹐雲是灰的。
總覺得失去了生活的意義。朋友告訴我﹕你什麼也沒有失去﹐你只是回到了認識他以前的日子。我釋然﹐就像煙花不可能永遠掛在天際﹐只要曾經燦爛過﹐又何必執著於沒有煙花的日子呢﹖
我們都是紅塵男女﹐掙不出糾纏的情網。逃不過愛與被愛的旋渦﹐心碎神傷後。是漫無止境的寂寞﹐寂寞嗎﹖或許吧﹗再也不用為了猜測他的心思而絞盡腦汁﹐會不會輕舒一口氣﹐感覺輕鬆一點點呢﹖
是真的想開了嗎﹖可以平靜的面對他。縱然心裏有種隱隱的說不出的酸楚。可是我不會落淚﹐哭泣是因為一個人的記憶在心裏。無論怎樣也不肯散去。我一次次的問自己﹕“愛你我怕了嗎﹖”答案是肯定的﹐我怕了﹐我真的怕了﹐千瘡百孔的心﹐脆弱得再也經不起痛入骨髓的折磨﹐於是我放了他﹐也給自己放了一條生路。把他凝成一幅畫﹐深深的刻在腦海裏 ... 看著﹐想著﹐可是不會再做畫中人﹐置身畫外﹐才能更好地欣賞畫的美麗﹐不是嗎﹖
用力地握握手﹐真誠地說聲﹕“再見﹐珍重﹗”轉過頭﹐灑脫的走開,讓背影深深地烙在他的腦海裏﹐當你能夠用釋然的心態去回憶﹐你們的點點滴滴,你就可以體會到放手後的美麗。
上帝讓我在錯誤的時間遇上了你﹐我 ... 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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