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

冤死人命兇手不起訴


當年因謝姓女童姦殺案而冤死江國慶的空軍高階軍官,因追訴期已過而統統不起訴。檢查官追訴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、軍法室前主任曹嘉生、軍法室前主任檢察官趙台生、前檢察官黃瑞鵬與凌虐江國慶的前中校柯仲慶、前少校李書強、鄧震環,前上尉何祖耀等一干冷血軍人,均獲不起訴處分。


江國慶難道是共諜
檢方一面以逾期不起訴放人,一面痛斥陳肇敏違法指示反情報隊偵辦,不但對江國慶嚴刑凌虐,夜裡扮鬼嚇唬江,還欺騙江寫下自白書然後根據自白書判死刑。這些軍官利用權力落差恐嚇、欺騙、凌虐、刑求小兵江國慶,主觀心證一面倒認定江是兇手,竟完全不理會真兇另案被捕後承認姦殺謝姓女童的事實,拒絕接受一切疑點,執意把江槍決。此冤案的悽慘、恐怖完全不輸「烏盆記」、「六月雪」等古代奇冤。

離奇荒唐的是,陳肇敏竟指示反情報隊偵辦此案。難道江是共諜?或受害的小妹妹是共諜?命反情報隊出馬只有一個原因,就是他們心狠手辣、冷血殘酷;因為反情報隊的工作是專門對付內在敵人,必須殘暴兇狠。

檢察官即將把本案移送監察院,卸除自己的良心壓力與道德罪惡感,因司法部門已經放棄了,但監察院能怎樣?狗官們都退休了,彈劾糾舉都使不上力,除非彈劾成立可以取消退休俸,否則不痛不癢還不如蚊子叮了會癢。

本案有個關鍵點,當軍方已經先入為主地咬死江國慶就是兇手時,許榮洲另案被捕承認謝姓女童是他所殺,為什麼軍方不肯重新調查?為什麼執意要殺江?就像蘇建和案,明明證據都已湮滅,沒有理由判蘇及其他兩人死刑,但在更審中不斷依舊判死,只為了不能有損此前判死法官們的權威,亦即面子。


面子竟比人命重要
法官的面子比人的生命重要,是中國數千年來官尊民卑的傳統。同樣的,即使發現可能是冤枉也要判江死,以維護長官陳肇敏等人的面子。

好極了,一票冤死一條生命的軍官們沒一個有罪,以後依例辦理,官員們任何犯法行為只要熬過追訴期又是活龍一尾,當然要先辦理退休,即使通過彈劾也沒用,每月伸出血腥的手照領我們納稅人供養他們的高額退休俸,過著舒適卻無恥的日子。 (蘋論/蘋果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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